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谷物酿造料酒 - 酒精度、总糖、总酸和氨基酸态氮、食用盐的检验

更新日期:2020-04-05   浏览量:1322


T/CBJ 8101-2019 谷物酿造料酒

范围
本标准规定了谷物酿造料酒的产品分类、技术要求、试验方法、检验规则、标志、包装、运输和贮存。
本标准适用于谷物酿造料酒产品的生产、检验、销售和认证。

术语和定义
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。
谷物酿造料酒  grain brewing liaojiu
以谷物为主要原料,经加曲、酵母等糖化发酵剂酿制而成的酿造酒为基酒,添加食用盐(可加入天然植物香辛料提取物、食品添加剂焦糖色),制成的供烹饪用的液体调味料。
天然植物香辛料提取物  natural plant spice extract
以天然植物香辛料为主要原料,经相关提取工艺获得的含天然香源成分的提取物(食用酒精提取除外)。
聚集物  aggregate
成品酒在贮存过程中自然产生的沉淀(或沉降)物。

产品分类
按产品质量分为"特级""一级"和"二级"。

技术要求
原料和辅料
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相应标准的规定。
感官要求
应符合表1的规定。


理化要求
应符合表2的规定。


食品安全指标
应符合 GB 31644 的规定。
净含量
应符合《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》的要求。
其他要求
产品中除按照生产要求添加食用盐、天然植物香辛料提取物、食品添加剂焦糖色外,不得添加食用酒精及非自身酿造产生的物质。

试验方法
酒精度
按 GB 5009.225 中方法检验。
GB 5009.225-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酒中乙醇浓度的测定
总糖
按 GB 13662 中方法检验。
GB/T 13662-2018 黄酒
总酸和氨基酸态氮
按 GB 13662 中方法检验。
GB/T 13662-2018 黄酒
食用盐
按 GB 5009.44 中方法检验。
GB 5009.44-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氯化物的测定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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