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DB5101/T 85-2020 地理标志产品 䢺*梅酒
范围
本文件规定了地理标志产品 䢺*梅酒的保护范围、术语和定义、原料要求、工艺要求、质量特征、试验方法、检验规则及标志、标签、包装、运输、贮存。
本文件适用于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13年第184号公告批准保护的䢺*梅酒。
保护范围
限于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疫总局根据《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》批准保护的范围,即四川省大邑县䢺江镇、晋原镇、悦来镇、苏家镇、斜源镇、西岭镇、花水湾镇、鹤鸣乡共 8个乡镇现辖行政区域范围。见附录 A。
术语和定义
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。
䢺*梅酒
在䢺*梅酒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内, 以鲜青梅或汁为原料, 采用本文件规定的工艺,加 采用本文件规定的工艺,加工生产的含有一定酒精度的发酵酒, 按总糖含量不同分为:干酒、半干酒、半甜酒、甜酒。
原料要求
青梅
选用䢺江本地种植的新鲜青梅。
配料
白砂糖应符合 GB/T 317 的规定,食用盐应符合 GB/T 5461 的规定。
菌种
符合国家相关规定。
酿造用水
采用产地范围内的深井水,水质应符合 GB 5749 的规 定。
工艺要求
见附录B。
质量特征
感官特色
应符合表1的规定。
理化指标
应符合表2的规定。
安全及其他质量技术要求
微生物*应符合 GB 2758 的规定。
污染物*应符合 GB 2762 的规定。
真菌毒素*应符合 GB 2761 的规定。
食品添加剂应符合 GB 2760 的规定。
净含量及允差
应符合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[2005]第75号的规定。
试验方法
理化指标
酒精度按 GB 5009.225 的规定执行,其余按GB/T 15038的规定执行。
GB 5009.225-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酒中乙醇浓度的测定
京都电子KEM 数字密度计法高精度酒精度测定仪 ALM-155